我想我算是執著的吧!
不管過了多久,一直還是沒有辦法忘記他,
就像一道永遠不會結疤的傷痕,
我朋友常對我說: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繩!
我想也是,雖然我沒有被蛇咬到,但這輩子很難再相信會有什麼天長地久,海枯石爛的故事了。
當初,分手是我提的,我講的非常灑脫──要分手就分手吧!男孩子乾脆一點…
結果就真的分手了,
不到一刻鐘,我就後悔了,
可是再也拉不下任何面子去叫他回來,
我不是那種懦弱的女生…
說真的,他真的很好,一直呵護著我,長達十幾年的友誼轉換的愛情,很熟悉彼此的我們,
一個眼神就知道彼此心裡真正的想法。
他樣樣都好,唯一的缺點就是愛面子,
不肯在別人面前承認我倆的關係,
而我最最最在意的就是這點,
「有什麼關係,我們是戀人,別人只會祝福,有人會嘲笑嗎?」
「這有必要到處嚷嚷嗎?我們談戀愛有必要到處去講嗎?一定要說妳是我女朋友妳才會比較爽嗎?」
是沒有比較爽,但是…那是種驕傲,因為你也喜歡我,不再是單戀,不再是偷偷愛著你…
但你永遠不會懂的,女孩子,有的時候,在意的是一種精神上的肯定,而不是什麼物質上的享受!
不是送我幾朵玫瑰花,就是愛我!
不是情人節的巧克力,那種東西有沒有都無所謂!
是,你在眾人面前牽起我的手!
是,你在寒冷的時候用你的圍巾將我倆圈在一起!
愛,就是簡簡單單!
從來沒有人真正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,
雖然大家總是起哄著,
可是你的表現,大家都以為我倆只是哥兒們,
分手之後,沒有哭泣,
因為大家不知道我倆曾在一起過,
無法敷藥的傷口,
所以傷口一直沒有好,
一直固執的不肯結疤,
只要碰觸,心就會微微酸。
這幾年來,我知道你過的很好,家庭幸福,事業穩定,
但我想,你永遠也不知道有一個傻女人,為了你有了一道永不能復原的傷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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