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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哪~我不要!
我不要啦!
鳴~~~~
昨天看了中國時報才發現,
星光大道的十強沒有林道遠!
我~~~~~~~~~不~~~~~~~~~~要!
這種結果我不想看到,
他唱的很好呀!
即使是忘詞,我也覺得他唱的很好!
太不公平了!
他是漂亮的胖子,會唱歌的美聲男耶!
超級星光大道的製作群,評審們,
請用耳朵傾聽好嗎?
這樣的好聲音,竟然被~~~~FIRED了!
OH~~~MY GOD!
這就跟我看到今天王建民的表現一樣,
OH~~~MY GOD!
我不要!OK?!
只是表現比較不好一次,
就被人家踢落水嗎?
只是表現的比較不好而已,
有必要說人家真差嗎?
只是表現的稍微不好一點點而已,
有必要就判人家出局,
然後批評的一文不值嗎?
什麼叫做歌聲跟舞蹈動作合不起來?
天哪~~~~~
sorry!我動氣了!
自從看超級星光大道以來,
我從來沒有那麼生氣過,
因為,林道遠即使在上次忘詞被胖哥袁惟仁批評說表現不好時,
我也坦然,因為忘詞本來就是不該犯的錯誤,
可是他雖然忘詞卻還是唱的好聽也是事實…
沒有林道遠的超級星光大道,
就像沒有王建民的大聯盟!
~~~好像比喻失當~
反正,不管,給我來一場敗部復活賽吧!
不然我不會原諒你們的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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