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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總統,您好!

       我是一個奉公守法的公民,住在偏遠山區的小鄉下。這裡大多數的年輕人都遠離家鄉,到都市去打拼了。因為鄉下謀生不易,賺錢辛苦。而留在這裡的我,有幸在臨鎮取得一個能夠賺得微薄薪資又能養家的工作。

       到隔壁鄉鎮上班的交通工具可供選擇的有公車、轎車、機車、腳踏車,甚至用走路的都可以。公車最早班是七點五分左右,我如果選擇公車去上班,大概不到七點半就到公司了,可是我是八點上班,所以太早出門得犧牲睡眠及我自己的時間。第二班公車是早上七點半左右,搭這班車肯定遲到,因為坐的人多了,停的點多了,時間就浪費了。所以,我坐了兩年的公車就不想再搭了。

        至於轎車,我沒有錢購買。腳踏車是可以,但我可能得早上五點半起床,才會喘噓噓的抵達公司。所以,最終的選擇就是機車了。但重點來了,去隔壁鄉鎮的路有兩條,一條是舊路(山路),另一條則是新路(外環道)。我騎機車的時速約四十公里,走舊路約廿分鐘,走新路約十五分鐘,但這個計時是不包括例外,而這個例外也就是我陷於兩難的因素。

       一開始,我走舊路,舊路,人煙稀少,狗兒眾多,時有所聞被狗咬傷的事件,當然一隻狗對一個騎機車的騎士來說不足為懼,但是如果是兩隻狗、三隻狗、四隻狗…而且是體型巨大的狼犬、台灣土狗…,那就算我是飆風騎士也是得禮讓三分了。再加上人煙稀少的特性,三不五時就有可能看到變態,他也許只是在那邊吹風,也許只是隨地便溺,反正這都會讓小女子我害怕不已。更何況還有第三個因素,就是某些傳說,有一些冤死鬼…,更是讓我騎的膽戰心驚,尤其是陰風陣陣,濃霧密佈時更是會讓幻想力驚人的我,自己嚇自己。

      所以,我決定走新路, 新路,寬大且直,緊臨濁水溪畔,一路風光明媚。但是,路大且直,時見飆車族。不過,最可怕的並不是時速超過一百的車子,而是時速不到廿或三十的「砂石車」。沒錯!砂石車,雖然說取締砂石車時有所聞,可是它們還是路照走,橫行霸道,我們這些夾縫中生存的機車騎士,人包鐵,生命全在一線之間呀~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對我來說,山上的野狗是為了保護家園,是我貿然騎機車的聲音太吵了,牠們才會追我、用聲音恐嚇我。至於變態、怪人,理所當然的要找人煙稀少的地方呆,否則會嚇壞更多人。所以,能夠改善的地方,就只有砂石車了。

       親愛的總統先生,我要求的不多,因為砂石車業者、司機也是上有老母、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孩要養的,更何況我說過,在這個偏遠小鎮謀生大不易呀!所以我並不希望剝奪他們的工作權,只希望您能夠下令全國的砂石車業者遵守一個小小的規則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那就是出沒時間得在早上九點以後至下午三點半以前

        這不是亂講的,是有原因的。因為一般人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或八點半,也有人是九點上班,所以規定砂石車業者的上班時間是九點以後,那就不會干擾到用路人了。那既然延後上班,那麼下班的時間應該也要挪後…,可惜的是如果挪後至晚上,那晚上下班的人不是更可怕嗎?尤其是晚上視線更加不好,也許砂石車司機不會注意到全身黑漆漆猶如忍者的機車騎士,所以不行延後。但也不能跟下班的群眾硬碰硬,記得去年,我們有同事開車下班的時候,就被砂石車從內線擠到外側,左側車身全凹,人幸虧是無大礙,只是受了驚嚇,需要收收驚。但是那個肇事司機是因為熬夜睡眠不足,打瞌睡所造成的。所以提早至下午三點半前最好。

         而且這樣下來,砂石車司機的工作時數減輕了,人不勞累,心情自然不會太煩燥,開車就會更加謹慎了。您說~這個建議,好不好呀?!那我也不至於陷入兩難了~

         感謝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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